为进一步推动泉州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发展,提升全市中小学生的实践能力,拟建设泉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(以下简称基地),挂靠于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,由市教育局和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管理,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运营。为加快推进泉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,现面向泉州市选聘4名基地筹建工作专班成员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此次拟公开选聘筹建工作专班成员4人(具体详见附件1),其中办公室岗位人员1名、学生管理岗位人员1名、教学(含课程)管理岗位人员1名、财务管理岗位人员1名。
二、基本条件
报名人选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: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教育事业,有教育情怀;
2.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具有敬业奉献精神;
3.身体健康,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;
4.年龄在38周岁以下(即1988年3月及此后出生);已聘任中级职称人员、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,年龄在43周岁以下(即1983年3月及此后出生);已取得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,年龄在48周岁以下(即1978年3月及此后出生)。
5.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,若聘任中级职称人员、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6.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,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限,其中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:(1)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;(2)未满见习期或试用期(包括任职试用期)的;(3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(4)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;(5)存在违反师德师风、违法犯罪记录等其他情形。
三、报名方式
1.报名时间:
2026年3月26日—2026年6月30日。
2.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:
(1)《泉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筹建工作专班成员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2);
(2)本人学历、学位、职称、任职、培训等证明材料,教育教学管理经历及成效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(原件备查)。
3.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到邮箱:[email protected]进行报名,相关报名情况将予以保密。
联系人:金剑老师
联系电话:13599784494
四、选聘方式
综合考虑报名情况、岗位匹配度及本人任职意愿,择优确定人选,并为符合调入市直事业单位条件的人选办理相关手续。选聘人员入职先在基地专班办公室工作,待基地建成后再到基地工作。
附件:1.泉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筹建工作专班成员选聘岗位条件
2.泉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筹建工作专班成员选聘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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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3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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